| 假劣农资打假有哪些途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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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5-12-10 11:37 文章来源:今日垫江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垫江县工商局市场科负责人近日提醒农民朋友,当自己因购买了假劣种子、肥料、农药,或假劣种子、肥料、农药已给农业生产造成了损失,遇到这种情况,不要自认倒霉,应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,挽回损失。
一是根据自己掌握的购买种子、肥料、农药的发票、包装袋、标签、信誉卡等直接向种子、肥料、农药的经营者进行索赔,可以通过自行和解、申请有关部门调解、向人民法院起诉等追回自己的损失。按照《种子法》的规定,因种子质量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种子经营者赔偿自己的购种款、既得利益和有关费用。
二是将假劣种子、肥料、农药送相关部门进行质量检验检测,对已经造成损失的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田间现场鉴定,确定受害程度和损失大小,作为索赔的依据。
三是向工商管理部门举报、投诉,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,要工商、消协等部门维权打假,查处违法行为,帮助解决经济赔偿问题。
四是向农业主管部门举报、投诉,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专职从事种子、肥料、农药的行政执法工作,打击假冒伪劣、查处违法案件、保护农民合法权益。要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帮助协调解决赔偿问题。 (蒋信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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