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重庆主站
设为首页
北京时间:
本站由重庆市垫江县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
当前位置
:
主页
>
商务动态
> 正文
两家超市获得“重庆市放心食品店”称号
2007-03-02 09:23 文章来源:
垫江县贸易委员会
文章类型:
原创
内容分类:
新闻
近日,重百超市分公司垫江店、新世纪百货连锁垫江店被重庆市放心食品店评审委员会授予“重庆市放心食品店”称号,成为我县商贸流通行业食品安全工作的典范。
近年来,重百超市分公司垫江店、新世纪百货连锁店开展创建“放心食品店”活动,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,加大食品安全投入。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,做到了让群众买得放心,吃得放心。
【
发表评论
】【
查看评论
】 【
推荐给朋友
】 【
大
中
小
】 【
打印
】
推荐文章:
我县两家大型超市被评为“重庆市放心食品店”
2007-01-23 14:20
"梦红超市"有望成为垫江“双建工程”龙头企业
2006-11-07 11:50
重庆坤泰轮毂公司已获得出口加工经营资格证书
2006-07-07 11:29
实施“双建工程” 超市将开到农民家门口
2006-02-17 11:23
垫江县四家企业首批获得开发银行贷款
2005-12-23 15:46
垫江四家企业首批获得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分行贷款
2005-12-19 11:39
垫江“绿佳牌”大米等四个产品荣获重庆市“放心粮油”称号
2005-12-13 09:17
垫江县开展创建重庆市“放心食品店(超市)”活动实施方案
2005-11-30 17:42
垫江县三家商业企业荣膺“山城百店无假货”示范店称号
2005-08-12 17:55
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:
1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原创”的所有作品,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:“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”。
2、
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“文章类型:转载”、“文章类型:编译”、“文章类型:摘编”的所
有作品,均转载、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,转载、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
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
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,并自负法律责任。
网站管理:
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
联系人:吴 博 电话:010-65198950 Email:
地方商务之窗邮箱
内容组织:重庆市垫江县外经贸委 联系人:墙世荣 电话:023-74517691 Email:
技术支持:
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联系人:陈 佳 电话:010-51651200-666 Email:
chenjia@ec.com.cn